招标公告
******小学东侧道路钱潮路提升改造工程(皇岗路~丁桥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学东侧道路钱潮路提升改造工程(皇岗路~丁桥路),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小学东侧,南起丁桥路,北至皇岗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总长约215m,以及丁桥睦邻广场北侧停车场改造。主要包括道路拓宽病害处理并加铺沥青,沥青面积约3601m2,新建花岗岩人行道铺装约1011m2,车棚下改造面积约464m2;以及配套的亮化、交安、道闸、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丁桥睦邻广场北侧停车场面层及排水进行改造、加铺沥青面积约1466m2,对停车场亮化、交安设施、绿化及其相应配套设施进行增设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360万元;
2.4计划工期: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提供投标人2025年06月30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对应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4日上午09: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nmai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 地 址:******街道恒力大厦9楼
邮 编:314413 邮 编:3144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 //
监督部门:******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柴女士
联系电话:0573-******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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