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
汽机一辅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除氧器、凝结水泵、汽机房行车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除氧器、凝结水泵、汽机房行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总投资近60亿元,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1: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除氧器设备
2台机组配套除氧器及成套附属设备,包括:安全阀、排气阀系统、紧急放水系统、排污放水系统、溢流阀系统、抽汽平衡管止回阀、辅汽平衡管止回阀、附属仪器仪表、配套法兰的反法兰、扶梯、保温、取样加药等设备设施、控制系统及其附件,包括2台机组配套除氧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
2.2.2标段2: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凝结水泵设备
2台机组配套凝结水泵及成套附属设备,包括:凝结水泵的本体、变频电机及一拖二变频器,机座、地脚螺栓、螺母及垫圈等各种连接附件,冷却﹑密封水、抽真空管路、阀门及附件,联轴器及护罩,配套电动机附件(含电加热器),电机冷却器,水泵入口滤网及其附件,所有接口法兰、反法兰及连接附件等附属设备。包括2台机组配套凝结水泵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
2.2.3标段3: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汽机房行车设备
2台机组配套汽机房行车及成套附属设备,包括:桥式起重机与外部连接的动力电源、控制信号回路接口引接到运转层平台电源总开关箱,总开关箱以后的电缆、电缆套管、滑触线(硬、软)及滑线所需的所有安装附件及滑线安装支架等附属设备。包括2台机组配套汽机房行车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
2.3供货期:
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确定。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除氧器设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自2020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须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发电机组除氧器设备供货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材料等,需能证明投运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通过“信用************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2标段2: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凝结水泵设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自2020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须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发电机组凝结水泵设备供货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材料等,需能证明投运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通过“信用************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3标段3: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汽机房行车设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自2020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须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发电机组汽机房行车设备供货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材料等,需能证明投运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通过“信用************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7 月 3 日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
联 系 人:张恒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48号
邮 编:710004
联 系 人:刘世坤
电 话:******
2025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