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公安局竹瓦派出所周转用房新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局竹瓦派出所周转用房新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 (浠水县)(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7 月 1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5-2025-00300
3、项目名称:******公安局竹瓦派出所周转用房新建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约人民币271.56万元
6、最高限价: ******.76 元
7、采购需求:******公安局竹瓦派出所周转用房新建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全、合格有效;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2025年有效的劳务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 2025年7月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 (浠水县)(网址:******)。
3、方式:供应商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 (浠水县)(网址:******)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6或******90),并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 7月 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 7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 (浠水县)(网址:******)进行上传,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
五、开启
1、时间: 2025年 7月11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2、地点:2025年 7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至14:30时之间进入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 (浠水县)(网址:******)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 (浠水县)。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浠水县月山路3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
2025年6月26日
","proBiddingProjectNumb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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